周庄中学“小红帽”志愿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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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庄中学“小红帽”志愿队章程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 “周庄中学小红帽愿队”是自愿组成的业余志愿者组织,本组织是由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同学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机构,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第二条 目的、宗旨 志愿队以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为宗旨,以综合应用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实践能力并重为主要目的。 第三条 活动原则 志愿队遵循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在有利于队员的前提下开展活动。 第四条 意义 志愿队的成立,旨在丰富我校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对科学文化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与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对人文社会的关注,激发爱国主义情操,倡导先进的志愿者文化,为中学生志愿服务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章 志愿者 第五条 申请条件 凡具有宁波效实中学正式学籍,承认志愿队章程,对志愿服务充满热情,愿为志愿队奉献力量,能够积极参加志愿队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至班主任处报申请,经志愿队考核批准,即为志愿队队员。 第六条 义务 队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有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的义务; (二) 有执行志愿队决议,听从志愿队各项活动安排的义务; (三) 有按时参加志愿队组织的志愿活动或提前请假的义务; (四) 有自觉维护志愿队利益的义务,在学校及社会中扩大志愿队影响的义务。 第七条 权利 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有参加志愿队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 有质询、批评和监督志愿队各项工作的权利; (三) 有对志愿队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四) 有退出志愿队的自由。 第八条 工作 (一) 志愿者工作岗位分日常工作岗位和特殊岗位。 (二) 日常工作岗位是指每月固定活动基地的志愿活动,如校园环境志愿岗、文明用餐志愿岗、文明乘车志愿岗等。 (三) 特殊岗位是指临时设置或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岗位,如大型活动时所需定量志愿者,具体工作按实际情况开展。 (四) 志愿者工作时,必须佩带周庄中学志愿队上岗证及小红帽。 (五) 志愿者持有活动登记表,每次活动后及时填写并由组长签名,月末交至校团委。 (六)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必须使用规范用语,注意礼节礼貌,仪态端庄大方。 第九条 纪律 (一) 志愿者需按时参加活动。 (二) 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需在活动前一天向组长请假,组长在活动前告之活动负责人,以提前统筹安排,使活动正常进行。 (三) 志愿者表现需与身份相符,不得在活动中吃零食、使用手机、听MP3、看漫画小说。在志愿活动中若有不符志愿者身份、有损志愿队形象者将被劝退。 (四) 三次无故缺席志愿活动者自动视为退队。 第十条 荣誉 活动出勤率高、表现突出的队员经评选,将在学期末被评为“优秀志愿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组织结构 (一) 志愿队为适应活动开展和队伍发展,设立队长、组长。 (二) 在正常参加志愿服务外,他们的职能有: 1.队长负责协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2.组长负责各志愿分队内相关工作安排、监督与协调,进行活动记录管理。 第五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一条 当管理层认为章程某些部分已经不适合志愿队发展,可以请求召开全体队员大会,当大会中有2/3的队员投票同意修改,则通过修改方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原则上,队员进入初三自动退队。如若提出申请,可继续跟队进行志愿服务。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周庄中学“小红帽”志愿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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