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周庄中学德育工作规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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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庄中学德育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规范德育管理,提高德育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整体构建我校德育工作体系,按照《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和昆山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德育管理是依据国家教育法规,遵循德育规律,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规划、指挥、组织、调控,以实现德育目标的过程。《周庄中学德育工作规程》是为了保障学校德育工作有效运行而制定的制度和规范,它既是学校实施德育管理的重要依据,又是学校和教师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学校德育工作要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主体性原则。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的自我教育和主观能动作用。 2.激励性原则。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自主追求,鼓励和引导学生不断进步。 3.发展性原则。坚持遵循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确定德育内容、形式、途径与方法,有计划、分层次落实德育工作,注重德育的过程。 4.实效性原则。坚持从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出发,深入浅出,寓教于乐,循序渐进,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和人文性。 5.创新性原则。坚持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德育工作的方法和形式,探寻学校教育与学生成长的有效切合点,增强教育效果。 6.合作性原则。学校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四条 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大德育工作的改革创新力度,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弘扬和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素养和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 中学阶段的具体目标是:根据新《中学生守则》重点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校长要对德育工作负总责,统筹规划学校德育工作。学校必须有1名校级领导分管德育工作,协助校长主持德育日常工作,领导德育处,指导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开展工作,负责学校各项德育活动的实施。 第七条 学校建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德育主任、团队干部、年级组长、德育课程教师、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和班主任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德育规划,落实学年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校内外各项德育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各项德育工作的落实。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主持,形成的决议交学校德育处具体落实。 第八条 德育处是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德育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落实,协助分管领导向校行政会提出班主任人选,负责班主任工作的管理,负责学校对学生、班级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策划组织学生的各类德育活动,参与家长学校的管理,做好学校德育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九条 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是学校团队工作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生团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应主动协助学校开展德育工作。团队组织要充分利用团队活动、组织生活、主题团(队)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的团队主题活动。同时,落实每年一度的团队“五四”表彰庆祝活动。 第三章 德育内容 第十条 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祖国,对祖国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有一定了解,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第十一条 公民意识教育。教育学生关爱社会和他人,自觉遵守公共道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自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十二条 行为规范教育。重点进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的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和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的意识。 第十三条 民主法制教育。认真落实中学生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禁毒、交通、安全等法制教育专项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安全意识,让学生从小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正义。 第十四条 传统美德教育。选择中华传统美德中的忠、孝、诚、信等作为德育教育内容,赋予其新的时代内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生勤劳俭朴、孝敬父母、诚实守信、讲究礼仪,在践行中传承中华文明,弘扬传统美德。 第十五条 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学生理解、尊重他人,乐于参加集体活动,愿意为集体目标付出努力,使学生从小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六条 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挫折教育等活动,引导学生珍爱生命,自尊自信,善于拒绝不良诱惑,树立积极乐观、心胸开阔的人生态度。 第十七条 理想前途教育。教育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具有初步的职业理想和人生规划,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和奋斗目标。 第四章 实施途径 第十八条 注重班级管理和建设,建设良好的班集体。班主任要树立先进的班级管理理念,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教育目标;形成符合教育法规,具有班级特色、学生认同的班级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认真选拔和培养班干部,合理利用学生干部来进行班级的教育教学管理;精心组织丰富多彩、具有实效的班级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 加强课程建设,开发德育资源。充分利用《思想政治》《历史与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课程,提升学生的道德认知水平。积极开发校本德育课程,建立电子图书室、校园德育网站和心理咨询网站,为学生提供鲜活的德育素材。 第二十条 创新主题教育活动,凸现载体育人功能。要与课程改革、教育教学、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相结合,立足学校办学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开展人文性、开放性、时代性较强的主题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 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以班集体建设为抓手,抓好校园净化、绿化和美化,建设优美的校园生态环境;建立和谐、健康的校园人际关系,建设良好的校园道德环境;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铸造具有鲜明时代感和学校个性特点的校园精神。要根据自身的办学理念、目标及特色,确立班标、班训、校训、校歌,创立校刊或校报,开辟校园文化长廊,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第二十二条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 ,普及心理健康教育。以教育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纲要》为指导,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建立符合专业要求的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通过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 第二十三条 加强劳动与社会实践教育,积极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学会自我服务性劳动和必要的家务劳动,组织学生参加一定的学校劳动和公益活动,充分利用校外德育基地,采取社会调查、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活动。 第二十四条 加强特殊群体教育,关爱 “问题少年”。不断完善德育导师制,进一步关心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大力开展“爱生援助”活动;加强对学习有困难、心理行为有偏差学生的教育,耐心地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减少校园侵害案件的发生,杜绝未成年人犯罪。 第二十五条 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德育网络。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校园开放日、家访等形式,实现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发挥关工委、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依靠宣传、文化、公安、政法等部门,建立健全学校与社会相互协作的社会教育网络。 第五章 队伍建设 第二十六条 校行政会每学期专题研究学校德育工作1-2次,校长和其他校级干部每学期参加班主任例会不少于2次,参与(听)班会课或其它德育活动不少于3次。分管学校德育工作的校级干部必须参加班主任例会,每学期听班会课不少于3次,德育主任每学期听班会课不少于5次。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全体教师、教职工都是德育工作者,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要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规定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德育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检查落实,作为评定教职工工作,评聘晋级、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建立教师育人工作档案,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和育人工作过程,并将考核结果汇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学科教师每学期参加任课班级学生活动至少1次,每学期听班会课不少于2节,参与家长会、班会、陪同班主任家访不少于3次。 第二十九条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专业化水平。学校要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鼓励班主任参加各类研讨活动,大力表彰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先进工作者。对五年教龄以内的青年班主任要进行基本功竞赛,对基本功不达标的要落实一对一帮扶工作,开展好导师结对活动。 第三十条 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学生群团组织的作用。通过学生业余党校、团校培训学生干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通过学生社团活动,锻炼学生干部工作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三十一条 通过成立家长委员会、聘请校外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等形式,建立一支卓有成效的校外德育队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形成全方位育人的格局。 第六章 德育评价 第三十二条 学校要建立《班主任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作为对班主任管理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要依据《昆山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昆山市教育系统德育工作(师德)教师考核标准》,制定学校《教师育人工作评价实施细则》,评价教师育人业绩和师德表现。 第七章 德育常规 第三十三条 日常规工作 1.落实一日晨(夕)会制度。小结班级日常管理情况,对下一步学习、工作与生活提出希望与要求,对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有效引导和教育,动员和部署学校教育活动。德育处要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并定期通报。 2.落实一日“两操”制度。课间操(跑操)由体育教师负责统一指挥和指导,班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和督促,各班体育委员负责整队集合,提倡教师与学生一起做“两操”。课间操(跑操)要做到整队快、静、齐,进场和退场依次有序,动作规范到位。眼保健操由当堂教师负责组织落买,学校派专门人员巡视、指导。 3.落实一日“两扫”卫生保洁制度。学校要对全校的卫生包干区进行合理划分,各班要落实好教室和包干区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做到墙面、桌面、地面和包干区域面清洁无杂物,室内桌椅和清洁用具等摆放整齐有序,德育处负责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和反馈。 4.落实一日三级值日制度。三级值日指校级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和学生值日,负责检查记录师生出勤、教育教学常规、学生行为规范、学校卫生和校园安全情况,值日要做到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应适时、恰当处理,并及时上报。 5.落实一日学生在校1小时文体活动工程要求。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结合学校的学生社团建设、兴趣小组活动的开展,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内课外文体活动,保证学生1小时文体活动时间和内容的落实。 第三十四条 周常规工作 1.升降旗仪式。学校建立升降国旗制度,升降旗仪式按照国家教委《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国旗下讲话”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形成序列,讲话稿须提前审查并存档。 2.班主任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班主任例会,由德育主任主持,校级分管领导参加。主要内容是学习理论、交流经验、专题报告、现场观摩、研讨对策、布置工作等。德育主任要认真备会,努力提高班主任校本培训实效性,班主任例会应作好详尽的会议记录。 2.班(队)会。每周有计划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并总结本周班级情况,提出下周要求。班(队)会课要做到:学期有计划,课前有方案,课上有主题,课后有延伸,内容有创新,学校有检查。 3.清洁大扫除。每周或间周一次清洁大扫除,对教室、包干区、学生寝室进行彻底卫生清扫和保洁,做到地面无纸屑,墙面无污迹,室内无卫生死角,门窗、桌面无灰尘。德育处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并及时公布评比结果。 4.检查《班级日志》记载情况。班主任指导学生及时、真实、规范填写《班级日志》,任课教师要认真参与《班级日志》的管理,德育处定期检查、评价《班级日志》,并给予有效指导,使班级管理不断优化。 5.公布一周班级管理量化评比结果。从出勤、卫生、纪律、两操、升旗、班级活动等方面量化评价班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班级管理模式。 第三十五条 月常规工作 1.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由分管德育的校级干部主持,会议内容:总结上月工作,按学期工作计划形成当月德育工作要点,策划当月德育活动,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指导学校各项德育工作的落实。 2.班级教师会。班级任课教师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由班主任主持,各学科任课教师参加,主要内容是协调各科教师工作,分析学生情况,制定施教策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主题班(队)会。每月一次、主题必须具有鲜明的思想性和较强的针对性,班主任要积极引导学生共同参与策划“主题班(队)会设计方案”,报德育处审批、备案。主题班(队)会从学生的年龄特点出发,设计出新颖生动、为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具体形式。主题班(队)会后,班主任要注意及时搜集学生情况反馈,学校应组织交流观摩和检查。 4.班干部例会。每月一次,由班主任主持,全体班干部参加,以培训班干部和听取班干部对班级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班级管理措施为主要内容。班主任要注重培养学生自主管理的主体意识,注重营造班级民主管理的氛围。 5.班主任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德育处依据本校班主任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从班主任的工作计划、学生教育、班级管理、理论学习、会议出勤、活动组织、德育质量等方面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查反馈。考查结果作为评价班主任工作的重要依据。 6.学生文明礼仪检查。德育处负责组织,对全体学生的服饰、发式、个人卫生、文明礼仪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改正。 7.班级文化环境检查评比。德育处负责组织,内容包括国旗悬挂、班规班训、名人名言、宣传栏、个性作品展示栏、黑板报等。 8.家访。学生缺勤、重大违纪、发生问题和取得成绩,教师应及时家访。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家访每学年应不低于班级学生总数的30%。家访以班主任为主,任课教师陪同参与。与家长及时交流学生在校在家情况,同时应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作详细记载。 第三十六条 学期常规工作 1.计划。每学期开学前,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要明确学校德育工作目标,制定步骤明晰的工作程序,重点工作要有月、周安排。班主任制定工作计划,班主任工作计划要分析班级工作对象,结合学校要求,明确班级工作目标,制定层次分明的工作步骤。 2.学生行为规范集中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确定为《中学生守则》集中教育时间,强化学生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德育处和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相关规定,对照规定订出新学期学习计划,确定班级建设目标,制定班纪、班规,起始年级要抓好新生在学习方法、心态调整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衔接教育,加强对班级学生干部的集中培训,高中学校和有条件的初中学校要在新生中开展军训。 3.德育质量分析。一般在期末进行,班级德育质量分析主要从学生的思想品德水平发展、行为习惯养成、学业成绩发展、心理状态发展、身体素质发展等方面做定量分析,从班级舆论氛围、班级干部培养、学生家长配合、任课教师合作等方面做定性分析。通过分析,发现班级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找出班级管理的规律,明确班级管理的目标,制定班级管理的具体措施。学校德育质量分析主要从学校德育计划的实施、学校德育工作阶段目标的达成、学校班级管理的量化评比、班主任常规工作的量化考核等方面做定量分析,从学校德育工作意识、全员育人工作氛围、德育活动的开展、校园文化氛围的创设、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以及校风校纪的整体评价等方面做定性分析。通过分析,发现学校德育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找出学校德育管理的规律,制定完善学校德育管理的具体措施。 4.主题教育及校园文化活动。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及校园文化活动,如:文明礼仪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生命教育、环保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感恩教育等,要求活动之前有方案、活动过程有记载,活动内容成序列,活动结束有小结。 5.法纪安全教育。德育处联合公安、司法、交管等部门,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全校性的法纪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形式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规律,将报告会、参观展览、现身说法、综合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交错进行,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帮助学生提高应对各种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 6.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研讨会。学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研讨会,围绕学校德育或班主任工作中的难点或热点问题,确立相关主题,采取案例分析或论坛辩论等形式,引导班主任教师学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倡导以课题研究的形式,不断提高班主任德育科研的能力。 7.学生干部培训。德育处和团委以学生会、少先队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明确职责,培养他们教育管理的能力。 8.家长会和家长学校活动。家长会由班主任主持,任课教师参加,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提倡教师和家长之间、学生和家长之间加强互动,避免教师的“一言堂”。家长学校应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的日常工作,家长学校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次。 9.评比表彰活动。评比表彰对象包括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团员等)、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关爱学生优秀教师等)、家长(好家长等)和班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少先队、先进团支部等),评比表彰过程依据民主集中原则,着重发挥评比表彰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10.学生评价鉴定工作。由分管德育的校级干部主管,德育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学校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积极探索评价学生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11.学期结束工作。一要开展期末考试的诚信教育与考风考纪教育;二要举行休业典礼,发放学生成绩单,落实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三要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在假期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学生“三会”, 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12.德育效绩考核工作。根据学年德育效绩考核工作方案,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自查、评价。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的评价方案内容,收集、整理相关工作材料,写好德育工作自查报告,迎接市级检查评估。 第八章 物质保证 第三十七条 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八条 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学校要为班主任、思想政治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学生守则,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规程解释权归周庄中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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