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周庄中学节水节电具体工作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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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庄中学节水节电具体工作要求
一、计量统计工作 1、水电保障中心务必复查学校内目前的水电用户装表情况,未装表的用户必须及时补装。 2、每月检查一次现已装表用户的水电表运行情况,不走、计量不准的水电表必须及时更换。 3、教学、实验等暂不收费部门必须做到一楼一表,能具体到部门的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装表,为今后的节水节电工作打好基础。 4、校节能办必须每天查抄校内总水电表,监测水电用量情况,发现异常波动,及时分析原因。 二、水电费支出、回收统计 1、校节能办每月(季度)按时抄表,按时收费,公示后在工资中扣取;对经营单位按协议执行。 2、校节能办每季度向后勤处上报水电用量及水电费回收量,并以校区为单位,用图表形式上墙对比,年终进行年度汇总,年度对比。 三、检查跑、冒、滴、漏情况 1、校节能办必须定时检查校内水电网络,发现跑、冒、滴、漏情况要及时维修,发现无人灯、长明灯、无人空调情况要通知所属部门及时关闭,并给予通报。 2、校节能办发现私接水电、窃电、窃水情况可立即停止供水供电,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临时用水用电的管理 1、基础施工或者其他等需临时接水电的,必须经过申请、审批、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后,方可给予接接电,相关费用由申请者承担(水电表必须由校节能办提供)。 2、校节能办必须定期检查临时水电表的运转情况,发现私改线路、私自开户铅封的,将视为窃水窃电,并立即停水、停电,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五、加强各种节水、节电装置的运行管理 1、学校内要安装一部分节水器,对现有实施及时维修。 2、校内公用部分路灯具备夜间半明、半熄控制的,采用半明、半熄控制,走廊、公厕内改为光声控走廊灯。 六、大功率用电设备、大容量用水的使用管理。 1、新装大功率用电器、用水设备必须经过后勤处审批,由校节能办现场测算,在容量许可的情况下落实供水供电方案。 2、现有特大功率用电器(20KW以上)、特大容量用水设备(50吨以上)在使用前,使用部门必须先通知校节能办,由校节能办确定水电供应方案。 七、对新建设施的水电计量管理。根据《校节水节电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总务处、基建办应努力使水电计量工作纳入建筑设计阶段中,减少改造补装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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