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语新校周庄中学已整整走过了五十五周年。五十五年时间,周庄中学积攒下了令自己无比欣喜的财富:那是已经从这所校门走出的近二万名莘莘学子,那些辉映在星际间的光束,那些在大地上欣欣争荣的一草一木,都无不因母校的缘由而共同拥有一份造福社会的名义;那是一代又一...【详细】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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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推进“学有优教”、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举措,也是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149号)和《苏州市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府〔2013〕2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提高师德素养、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训和培养为途径,以健全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为保证,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支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竞争力的教师队伍。 ——师德素养得到提高。以热爱学生、立德树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努力引导广大教师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指导者,社会文明的传承者和创造者,美好价值观的坚守者和弘扬者。师德考核年合格率达99.9%以上,学生及家长对教师的满意度达95%以上。 ——师资结构更趋合理。教师数量满足各类教育发展需要,年龄、性别、职称、学科结构持续优化,学段、城乡分布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5%。 ——学历层次普遍提升。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70% 、90%和98%,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分别达15%、40%和35%。 ——人才培养成效明显。专任教师中昆山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比例达40%以上,拥有省名教师、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40人左右,苏州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300人左右,昆山市级骨干教师5000人左右。 ——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市管校用”教师管理体制,率先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教师招聘引进、岗位管理、培训培养、轮岗交流、考核评价、奖励惩处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师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进一步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 (三)加强师德教育与引导。坚持把师德师风教育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计划,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采取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自我反思与他人提醒相结合等形式,深入开展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努力形成重德养德讲德的良好风气。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四)严格师德考核与监督。师德考核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建立健全师德年度测评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研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规范师德激励与惩处。进一步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每年表彰奖励一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坚持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先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惩处制度,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六)健全教师培训制度。继续开展五年一周期的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保证每位教师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500学时。加强提高培训,每年选派30名、150名、300名教师分别参加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加强专项培训,有计划地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心理咨询师培训以及安全管理、新技术使用、实验室建设、档案和图书管理等培训。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学历进修,进一步提升学历层次,重点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高度重视校本培训,依托教研组和备课组,紧贴教育教学实际,采取听课评课、案例分析、专题研讨、观摩交流、学科竞赛以及拜师结对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校本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成立昆山市名师讲师团,为学校开展师德师能培训提供菜单式服务。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拓宽教师培训途径,提高教师培训质量。不断深化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出国(境)培训,积极开展引智培训。健全教师海外培训机制,重点培训英语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积极探索利用昆山杜克大学、加拿大国际学校等涉外办学机构的师资力量对我市教师和管理队伍进行培训的途径和方法。鼓励各级各类学校聘请外籍教师。到2020年,英语骨干教师参加过英语国家强化培训的比例达95%左右,聘请外籍教师的学校占比达30%以上。 (七)加大教师培养力度。继续实施“青蓝工程”和青年教师“一二三”培养工程,进一步缩短青年教师成长周期,确保90%以上的青年教师“一年基本规范、两年站稳讲台、三年教有特色”。大力实施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加快建立一支覆盖全市每一所学校所有学科的骨干教师队伍。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加快形成校企合作、产教结合、专兼互补的优秀教师团队。出台《昆山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培养与引进一批优秀教育人才。 (八)加强培训培养基地建设。整合教师进修、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和教育技术等部门的资源,建立昆山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全市教师培训培养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各校相应建立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全校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继续举办中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不断提高办班质量。积极为教师专业发展创设条件,搭建平台。到2020年,累计建成名师工作室50个,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5个,青年教师学科培训基地40个;力争建成苏州市级教师发展示范学校6—10所、昆山市级教师发展示范学校20—30所。 四、建立健全教师管理机制 (九)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健全教师公开招聘制度,逐步放宽户籍、毕业年限等限制,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的教师招聘办法。认真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认真执行教师专业标准,把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专业标准的引领、导向作用。完善星级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注重向一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倾斜。建立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教师“有类无别”的管理机制,逐步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全市教师管理范畴。 (十)完善教师配置机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科学配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教师补充机制,按国家课程标准在编制范围内配齐配足师资。公办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公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师生比分别不低于省定标准,其他性质的幼儿园和学校参照同级公办学校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出台优秀教师到龄返聘实施办法。鼓励社会各类人才进入各级各类学校任教,到2020年,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校外专家总数不低于学校岗位总数的5%,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外专家总数不低于学校岗位总数的20%。严禁挤占、挪用教职工编制。严禁聘用无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教师工作。 (十一)健全教师交流制度。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深入推行教师“置换式”轮岗交流,积极探索教师交流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包括骨干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符合流动条件的教师总数的15%进行交流;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原则上应轮岗交流。鼓励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支管支教”。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聘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要有2年及以上在乡区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十二)完善教师评价机制。以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办法,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注重专业发展。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教师。建立教师专业发展电子档案,有机整合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变结果型评价为发展性评价,增强教师评价的真实性、过程性和有效性。 (十三)落实教师保障制度。严格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持续深化绩效管理,完善学校内部薪酬分配制度,构建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督促民办学校依法聘用教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时兑现教师工资待遇,按规定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为教师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五、切实加强教育管理队伍建设 (十四)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完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试行校长公开选拔制度。推行校长职级制,取消行政级别,促进校长向“职业型”、“专家型”转变。探索建立与校长职级制配套的任职资质、专业标准、培养培训、考核评估、待遇保障等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发展。实行校长轮岗制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超过两个任期的,原则上实行轮岗交流,鼓励校长到乡区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实行校长学习制度,每位校长每学年阅读一本教育管理专著,撰写一篇有关教育管理的论文。实行校长上课听课制度,倡导校长上课,每位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 节。完善校长培训制度,通过举办校长提高培训班、组织校长挂职锻炼、实施名校长带教计划等途径,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完善校长考核制度,重点考核校长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健全校级后备干部培养制度,调整充实校级后备干部资源库,促进后备干部快速成长。出台优秀校长延长任期实施办法,努力营造教育家办学的氛围。 (十五)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试行《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学校中层岗位设置、职务职数以及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岗位管理。建立健全中层干部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学校中层干部培训班,提高中层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建立中层干部跟岗培训机制,选送青年中层干部到优质学校进行跟岗学习锻炼。建立中层干部考核制度,引导督促中层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十六)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班主任的职业地位和经济待遇,主动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有效减轻班主任的工作压力,吸引更多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班级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并实施班主任培训培养规划,定期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提高班主任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德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德育名师的示范辐射功能,加快培养一支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优秀德育队伍。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大力表彰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并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优秀班主任。 六、认真落实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把教师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的良好局面,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十八)加强经费保障。市、区镇两级财政要优化教育投入结构,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教师培训经费按每年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2%纳入财政预算,各中小学校应按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10%的比例提取教师培训经费,并逐年递增。 (十九)加强考核督导。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各区镇和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及时公布督导结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做好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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