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内容 | 评选条件 | 满分 | 赋分情况 | 自评分 | 学校考核分 | 考核分 | 材料提供 |
师德方面 | 1.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敬业爱生,团结奉献。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3. 当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 5 | 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且当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良好2分。年度考核优秀1次加1分,年度师德考核优秀加1分。参加置换式轮岗交流加1分。 | | | | 年度考核表和师德考核优秀证明材料,交流登记表(人事科盖章) |
教育教学 | 1.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并积累丰富的班级管理经验。有机结合学科教学并主动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2.教学质量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名列前茅或大幅提高,本学年课堂教学满意度在80%以上。 3.本学年开设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 | 30 | 班主任工作:近10年担任班主任5年或近5年连续担任班主任3年及以上3分,本学年所带班级获得昆山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加1分。 | | | | 班主任工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 |
课堂教学满意度:90%以上3分,85%以上2分,80%以上1分。 | | | | 满意度调查结果汇总表 |
教学成绩显著10分、优秀8分、良好6分。 | | | | 教学成绩排名表 |
承担公开(示范)课:省级8分/次、苏州级6分/次、昆山级4分/次、片级2分/次、校级1分/次(同一层次,同一课题不重复赋分,最多计2次)。 | | | | 公开课证明复印件 |
近3年担任过初三或高三教学工作满1学年加1分,满2学年加3分,满3学年加4分。 | | | | 学校出具证明 |
科研方面 | 近2年作为第一作者在昆山市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研究论文(当年度不少于1篇),或近三年出版过本学科专著(10万字以上)。当年度作为核心组成员(前5名)承担或参与昆山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 15 | 论文、专著:核心期刊8分、省级5分、苏州级3分、昆山级1分;专著8分。论文专著最多计2篇,其中当年度必须发表1篇。论文级别由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 | | | 知网查询页、新闻出版总署目录、刊物封面、目录、论文所在页面。同职称论文鉴定。 |
教科研课题:主持人员或作为核心成员(前5名):省级3分、苏州级2分、昆山级1分;参与人员:减半赋分。课题计1项,课题级别由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 | | | 课题立项书、结题证书、相关过程性材料 |
指导方面 | 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当年度至少指导1名青年教师并取得一定成效 | 5 | 被指导青年教师本学年获得昆山市教坛新秀及以上称号,或昆山市优秀班主任称号,或在昆山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奖的视为指导成果好,3分/人。被指导青年教师通过“一二三工程”考核,2分/人。 | | | | 师徒结对聘书、有关获奖证书、称号复印件或名师工作室指导成果 |
加分项目 | 本人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所获荣誉(由教育局认定) | 5 | 综合荣誉:国家级5分,省级3分、苏州级2分、昆山级1分。 条线荣誉(最多计2次):苏州市级及以上1分/次、昆山市级0.5分/次。 | | | | 荣誉证书复印件 |
本人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所开设教育教学业务讲座(由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 5 | 苏州级及以上3分/次、昆山级2分/次。最多计2次。 | | | | 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本人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获得的教育教学奖励、竞赛等成果,以加分形式计算。(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各学科竞赛周期的以一个周期计算) | 9 | 本人在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奖:一、二、三等奖,国家级(9、8、7)分、省级(6、5、4.5)分、苏州级(4、3、2)分、昆山级(1.5、1、0.5)分。单项比赛(除把握学科能力竞赛)减半赋分。同一内容多项获奖,以最高档计分。获奖级别由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 | |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指导学生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竞赛获奖 | 6 | 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一、二、三等奖,国家级(6、5.5、5)分、省级(4.5、4、3.5)分、苏州级(3、2.5、2)分、昆山级(1.5、1、0.5)。同一内容多项获奖,以最高档计分。此加分项目对象是指直接参与训练指导获奖学生的教师(团体项目指导教师最多以2名计算)。同一类活动取最高级别1名计分。获奖级别由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 | |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骨干教师。 | 20 | 省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20分、苏州名教师(校长)18分、苏州学科(术)带头人16分、昆山名教师(校长)16分、苏州市教学技术应用能手12分、昆山学科(术)带头人14分、苏州市双十佳(十佳双师型)12分、苏州市优秀双师型12分、苏州市教坛新苗8分、昆山市双十佳8分、昆山市教学技术应用能手5分、昆山市教学能手5分、昆山市教坛新秀2分。同一人有多个称号,取最高分赋分(骨干教师称号必须聘期内有效)。 | | | | 荣誉证书复印件 |
总 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