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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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科研激励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鼓励全市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育实践和教育理论的双重探索中勇于创新、著书立说,形成一批体现先进理念、具有昆山特色的教育研究精品,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学科专业水平,引导教师向科研型、专家型、学者型教师发展,加快提升昆山教育发展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二、奖励类别与标准 (一)专著 教师个人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有正式书号的理论性、实践性、启发性较强的教育教学类著作,可获得20000~50000元奖励。细则如下:
说明: 1.教辅类、编写类、编著类书籍不属于专著; 2.一人出版多本专著者可以累计获奖,但每人每年该项奖励最多不超过50000元。 (二)成果汇编 获得苏州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教师,独立出版有正式书号的教育教学类个人成果汇编,可获得5000~20000元奖励。细则如下:
说明:一人出版多本成果汇编可以累计获奖,但每人每年该项奖励最多不超过20000元。 (三)论文 凡独立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或“中文核心期刊”字样的教育教学报刊上公开发表2000字以上的论文,可获得1000~10000元奖励。细则如下:
说明: 1.内容一样的论文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为准; 2.一人有多篇论文发表、获奖可以累计,但每人每年该项奖励最多不超过10000元。 三、申报、评审和奖励办法 1.奖励以年为周期。2011年4月申报材料的时间范围为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以后每年4月份申报一次(前一年成果)。 2.申报者填写《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一式二份,成果较多者可填写多张表格),并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教育局教科室,验证无误后,申报者带回原件。 3.教育局成立昆山市教育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奖励金额,于每年教师节发放奖金。 4.三个类别的奖励可以累计,但每人每次获奖最多不超过50000元。 5.本办法从2011年起试行。 6.本办法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昆山市教育学术委员会名单 主 任:褚志愿 副主任:陆 琪 张 云 周雪明 陈伟莉 林文平 委 员:吴剑平 宋瑞龙 李章龙 周 强 蔡援文 倪素红 张敏华 顾建芳 陈炳飞 高子阳 姜红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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