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的借还、报损赔偿、维修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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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填写“仪器借还登记”后方能借出,并要求及时归还。如非教学需要借用贵重仪器,须经学校公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二、外单位借用仪器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要求定期归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三、凡借出的仪器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均要检查完好情况,作详细记录。实验员负责按期催还借出仪器。 四、为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科学规范地操作仪器,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对实验室仪器的损坏实行赔偿要求。 五、学生在实验中如因不按科学规范操作或严重违章操作顺序而造成仪器使用损坏,应根据情况要求作适当赔偿。 六、教师在教学使用中贵重仪器发生损坏而无法维修时,除填写仪器报损外,应由当事人送主管领导审批。 七、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是保持仪器设备使用价值的重要途径,对损坏仪器要积极进行维修,关做好维修记录,贵重仪器要建立仪器维修卡。 八、一般仪器做到出现故障随时维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经请示领导送专业修理厂修理。
昆山市周庄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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